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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堰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时间:2008-7-4 15:32:27 来源:张堰政府
张府发[2008]50号
 
 
 
张堰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
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金山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金府发[2008]28号,以下简称金府发《通知》)精神,为切实有效地开展本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结合张堰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结合”,即: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专项行动与落实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相结合,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有关部门已部署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明确职责和分工。各有关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工作,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认真地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排查隐患和问题,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督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各项隐患治理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推进本镇“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奥运会顺利举行提供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督查内容和责任部门
    按照金府发《通知》的要求,本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督查内容和督查部门如下:
    (一)综合督查内容
    各职能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四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五是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六是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特种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查验、配备和使用情况;七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八是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九是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十是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十一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十二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十三是相关专项督查内容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内容及责任部门
    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督查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督查内容及以下专项督查重点内容落实情况:
    1、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重点内容: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交通的安全监管情况;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等安全监管的情况。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张堰派出所。
    2、人员聚集场所与消防安全
    重点内容: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对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条件审查情况。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张堰派出所。
    3、生产安全
重点内容:冶金、有色、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和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情况;防硫化氢中毒、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易引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执行情况;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
责任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4、建筑施工安全
    重点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5、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重点内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责任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6、环境保护
    重点内容:沿江、沿河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单位及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和处置场所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四、督查形式、方法和安排
    此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由镇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督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督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一)准备阶段(5月12目前)
    镇政府成立本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杨宝良任组长,副镇长施文权、党委委员王金连任副组长,镇政府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公安分局张堰派出所等分管领导组成。
    5月14日,由镇政府动员部署。
    5月16日前,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5月底前)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改,严肃认真治理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实施整改和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防范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6月3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自查自改阶段工作情况及时报镇安全生产监管所。
    (三)督促检查阶段(5月一7月)
    由镇政府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组成领导带队、相关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对本系统和本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督查全覆盖。
    各相关部门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与督促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于7月1日前报镇安全生产监管所,由镇安全生产监管所汇总后报区安委办。
    五、信息报送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1名同志负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和联络工作。牵头部门每周至少提供1条信息报送镇安监所。每月2日前,各单位将上月本系统组织开展的具体工作情况报送镇安监所。
报送途径: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57213119 anquanban10@sina.com
 
                                                                                         金山区张堰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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