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府发[2008]65号
关于调整张堰镇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成员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保护条例》,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经研究决定,调整张堰镇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成员,调整后成员如下:
主 任:李金龙
副主任:吴惠琴
委 员:叶玉德、高玉英、徐亚弟、肖建民、张国平、何海英、王国良。镇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王国良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金山区张堰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