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张堰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张堰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2008.05版)
为了有效应对台风、暴雨、高潮等洪涝灾害以及损毁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对本镇的危害和损失,切实做好防御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全镇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依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金山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原则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的台风、暴雨、高潮等洪涝灾害以及损毁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二、概况介绍
张堰镇位于金山区中部,地处东经120°9′北纬30°位置,东邻亭林镇、山阳镇,南、西与金山卫镇接壤,西北与吕巷镇毗邻。西北片稍低,属松隐低平原的东南外缘,地面高程为吴淞基面高程3.4至3.8米;东南片略高,属金卫高平原的西北外缘,地面高程为吴淞基面高程3.8至4米。
金山区(张堰镇)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156.7毫米,汛期降雨量占全年68.3%,每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是金山区(张堰镇)的梅雨期,常年平均降雨量226.6毫米,一旦降雨量集中,容易发生内涝。汛期每年影响金山区(张堰镇)的热带气旋平均在1至2个,多发生在7至9月间,此时金山区(张堰镇)常会因出现突发性强对流天气而造成暴雨成灾。自1954年以来,全镇共遭受50余次不同程度的热带气旋灾害,如1963年9月的“12号台风”总雨量达到292.8毫米,淹没水稻8941.4亩;1981年8月的“14号台风”使全镇大部分水稻、油菜、棉花受淹;2005年的“麦莎”、“卡努”台风使我镇5000多亩经济作物受淹,直接影响了农业丰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张堰镇水系分布不平衡,南部、地形高亢,容易受旱,以灌溉为主;北部、西部地势低洼,容易受涝,以排泄为主。全镇现有张泾河、山塘河、牛桥河、紫石泾河等市、区级骨干河道4条(段)、镇级河道11条(段)、其他各类河道共计163条(段),河道总长共计141.752公里。本镇西北部秦山村、秦望村和秦阳村、东部桑园村共建有排涝泵站29台套、4米套闸2座,总配套动力165千瓦、总排水能力达到580立方米/小时,基本上具备了围起来、挡得住、排得出的能力要求。但在暴雨和特大暴雨情况下,我镇东风新村、石皮弄、留溪家园等部分低洼地带容易出现严重积水,给社会秩序和居民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附件1为张堰镇容易出现积水的区域汇总表。
三、组织机构
1、指挥领导机构
张堰镇防汛指挥领导机构为张堰镇防汛抗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张堰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业务上受金山区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汛指挥部)领导。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武装部长和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水务站、武装部、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和社区管理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稳定办公室、派出所、财经事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房产公司、物业公司、资产公司、工业园区、村(居)委会以及镇区内通讯、电力、自来水、粮管所等行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防汛办),由分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镇办公室主任和水务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辖防化抢险组、工程抢修组、农业减损组、医疗救护组、治安维稳组、社会救助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八个防汛抗灾应急专业小组,各组负责人分别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或者成员对应担任。附件2为张堰镇防汛抗灾应急领导小组名单,附件3为张堰镇防汛抗灾应急领导小组网络图,附件4为张堰镇防汛抗灾应急专业小组网络图。
2、责任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处理好防汛抗灾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及时部署并检查思想、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办公室:负责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的统一归口管理,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全镇其他各部门、各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防范警报;负责协调防汛抗灾期间各机构之间工作,根据指令调配抗灾物资和车辆,及时传达上级指示;负责协调、组织、指挥通讯运营部门和企业对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及应急通信提供保障;负责协调、组织、指挥电力供给部门及时抢修供电设备、设施,保障防汛抢险、抢排积水、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等。
水务站:负责镇区内河道、水闸、泵站等防汛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除险加固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镇农桥的防汛安全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指挥自来水供应部门及时抢修损毁管线,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安全;负责做好水务规划和水文工作管理,及时提供“第一手”防汛抗灾资料,提出解决方案,当好领导小组参谋等。
武装部:负责组建并率领基干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成员队伍完成各项快速机动抢险任务等。
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搞好镇区规划,落实好防汛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及时检查并保证排水管网畅通;负责检查、监督全镇涉及城镇建设项目在建工地的防汛安全,制定并实施在建工地施工人员撤离方案;负责检查、监督全镇城市道路、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防汛安全和预案的实施,努力保证汛期通行正常;负责全镇公路绿化树木、城市道路行道树及公共绿地内树木的应急抢险,协助处置居民区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树木;全面负责检查、监督霓虹灯、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等。
社会事业发展和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全镇各学校(包括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开展防汛防台知识和安全警示等教育;检查、督促全镇各学校(包括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及直属单位落实防汛防台措施和人员安全,做到安全度汛;协调落实好有关学校(张堰中学、张堰二中及张堰小学)作为汛期紧急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点的相关工作;负责督促环卫作业单位在暴雨、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及时上岗,突击清除路边进水口垃圾,确保排水畅通;及时掌握灾情,负责社会救援捐助钱物的收集管理和分配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重建家园。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负责检查、监督全镇农口系统的防汛安全,落实好各项农业生产自救措施。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好全镇除工业园区及各村(居)委会管辖范围内的运营企业开展防汛防台知识和安全警示等教育;负责检查、监督全镇除工业园区及各村(居)委会管辖范围内的运营企业和在建项目的防汛安全,制定并实施在建工地施工人员撤离方案等;负责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品仓库及工业有毒有害污染源等重大危险源的防汛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汛期化学物品安全防护、化学事故救治抢险和保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社会稳定办公室:协助公安部门搞好防汛抗灾非常时期的维护治安工作,打击趁灾作案的刑事犯罪活动。
派出所:维护好防汛抗灾期间的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协助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破坏防汛工程设施、偷盗防汛物资的犯罪分子。
财经事务中心:负责防汛期间经费安排,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到位”;根据防汛抢险应急处置需要,筹措安排所需资金。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灾过程中的医疗救护工作;负责受灾区域及受灾群众的防疫、治病、救护等工作。
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利用各种媒体传递各种灾害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相关防御工作;防汛抗灾期间,正确报道有关灾情和抢险工作;协助检查、监督霓虹灯、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
工业园区:负责做好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和防汛工程建设同步,及时检查并保证工业园区内排水管网畅通;负责检查、监督工业园区管辖范围内的运营企业和在建项目的防汛安全,制定并实施在建工地施工人员撤离方案等。
房产公司:负责管理管辖范围内各类房屋的应急维修、空调室外机等房屋附加物的安全监管和住宅小区绿化树木的抢险工作;协助做好管辖范围内住宅建设配套公共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排水通畅;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影响安全使用的房屋的登记造册并进行督修。
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管辖范围内各类房屋的应急维修、空调室外机等房屋附加物的安全监管和住宅小区绿化树木的抢险工作;协助做好管辖范围内住宅建设配套公共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排水通畅;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影响安全使用的房屋的登记造册并进行督修。
村(居)委会:负责组织好各村(居)委会管辖范围内群众开展防汛防台知识和安全警示等教育;负责各村(居)委会管辖范围内危房简屋及蔬菜大棚等临时居住点内群众的安全防范和及时撤离;负责检查、监督各村(居)委会管辖范围内的运营企业或者经营实体的防汛安全;各村负责落实各项好农业生产自救措施及损失上报工作等。
其他单位:根据各自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并且明确负责人员,组织实施和指导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汛情紧急时接受领导小组调遣承担突击性防汛救灾任务,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四、预防预警
充分运用好市、区、镇三级通讯网络,随时关注、收听、记录各类由权威部门发布的气象数据(热带风暴、降雨、水情信息及预测数据等),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损失等)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的指示,通过各种通讯方式(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及各种宣传方式(广播、电视、警报器、宣传车等),发布各级预警信号,并将汛情、灾情以及抗灾情况及时进行上通下达。
1、预警准备
⑴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等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⑵组织准备。健全防汛抗灾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灾责任人和汛期内日常值班制度、防汛抗灾队伍、防汛抗灾专业抢险队伍以及容易出现积水的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
⑶预案准备。检查和修订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以及各部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
⑷工程准备。检查和维修涵闸、泵站等各类防汛设施,按时完成堤坝等防汛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任务,确保汛期内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⑸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合理配置和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在防汛重点部位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防汛领导小组直接调动的防汛抗灾物资储备点设在物业公司。
⑹人员准备。武装部建立以武装部专业人员、基干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为主体的快速机动抢险队伍(防化抢险专业小组),附件5为张堰镇快速机动抢险队伍组织结构图。村(居)委会建立以村(居)委会专业管理人员、基干民兵、辖区内企业年轻职工等为主体的村(居)委会抢险抗灾应急队伍,附件6为张堰镇村(居)委会抢险抗灾应急队伍组织结构图。
⑺通讯准备。随时检查预警、反馈等防汛通讯专网系统的畅通和完好程度,充分利用好社会通讯公网作用,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⑻车辆准备。以镇属企业为主要对象调用和安排好防汛抗灾所需的各种车辆,附件7为张堰镇防汛抗灾调用车辆明细表。
⑼后勤准备。落实好以学校为主(张堰中学、张堰二中等)的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点,工业园区和各村(居)委会根据需要各自选择并落实好1至2个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点,同时维持好紧急安置点的各种秩序,保证撤离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附件8为张堰镇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点明细表。
⑽防汛检查。非汛期内做好防汛日常管理工作,汛期前除现场实地检查容易出现积水的区域外,加强对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工程设施、实施预案、物资齐备、通讯畅通、后勤保障等预警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做到统一登记、明确责任、限期整改以及措施反馈。
2、预警提示
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即Ⅰ级红色(特别严重)、Ⅱ级橙色(严重)、Ⅲ级黄色(较重)和Ⅳ级蓝色(一般)。
Ⅳ级蓝色(一般)响应防御提示:⑴防汛办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加强值班,保证通讯联系畅通,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部门预案措施;⑵水务站指令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并适时进行预排空,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⑶各村(居)委会对容易出现积水的区域(附表1)做好排水防涝工作;⑷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安排好城镇排水系统的疏排水工作,及时修剪易倒伏在电力线路上的树木,检查并加固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好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⑸社会事业发展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组织好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⑹防汛抗灾应急专业小组进入应急准备状态;⑺防汛办负责落实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等。
Ⅲ级黄色(较重)响应防御提示:⑴领导小组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⑵办公室通过各种媒体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⑶水务站进行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⑷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安排好城镇排水系统的疏排水工作,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⑸社会事业发展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组织好市容环卫清扫人员道路进水口清洁及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⑹防汛抗灾应急专业小组进入应急值班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任务⑺防汛办负责落实Ⅳ级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等。
Ⅱ级橙色(严重)响应防御提示:⑴领导小组按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⑵办公室通过各种媒体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⑶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安排好城镇排水系统的疏排水工作,及时处置对居民人身和交通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要求所管辖的城镇建设项目工地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落实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⑷工业园区要求所管辖的各个建设项目工地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落实工地临时房、危房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⑸社会事业发展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组织好市容环卫清扫人员道路进水口清洁及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检查并监督卫生部门落实好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⑹防汛抗灾应急专业小组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任务;⑺防汛办负责落实Ⅲ级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等。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响应防御提示:⑴领导小组按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进入战备状态;⑵办公室通过各种媒体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⑶各村(居)委会巡查并督促群众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⑷领导小组根据市、区政府决定通知各学校(包括民工子弟学校)、幼托园所以及有关单位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⑸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⑹防汛抗灾应急专业小组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任务;⑺防汛办负责落实Ⅱ级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等。
五、紧急行动
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分析事件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规定处置程序及各种专项抢险方案,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有需要,还应立即请示防汛指挥部予以组织处置。附件9为张堰镇防汛防台四级响应行动指引表。
镇区排水(排涝)方案:各排水(排涝)设施管理、运行部门全面负责好管辖圩区的排涝并根据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镇区一旦出现积水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排,如遇险情应立即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紧急转移方案。
镇区绿化抢险方案:镇区内城市道路行道树、街道绿地等遇狂风暴雨一旦发生倾倒、倒伏时,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由绿化、市政(公路)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抢险。
危房人员疏散方案:当发布台风Ⅰ级红色预警信号后,各村(居)委会、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以及工业园区等应对危房简屋、工地临时房、蔬菜大棚等临时居住点内的群众进行及时转移疏散,按照“就近、就地安置”原则,争取邻里互助,及时安全地撤离至指定的紧急安置点。
各单位和部门在汛期内都必须要建立起正常值班和紧急值班制度,服从防汛领导小组指令通知,各级领导亲自参加,保证随时可以进入紧急临战状态,直至灾情解除。附件10为张堰镇汛期内日常值班安排表。同时,各单位和部门务必要强化防汛责任,牢固树立起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坚守岗位、服从调遣。对在防汛抗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着重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隐瞒和谎报汛情、灾情,造成事故或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各级纪律处分,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张堰镇防汛抗灾应急领导小组
二OO八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1、张堰镇容易出现积水的区域汇总表;
2、张堰镇防汛抗灾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3、张堰镇防汛抗灾应急领导小组网络图;
4、张堰镇防汛抗灾应急专业小组网络图;
5、张堰镇快速机动抢险队伍花名册;
6、张堰镇村(居)委会抢险抗灾应急队伍组织结构图;
7、张堰镇防汛抗灾调用车辆明细表;
8、张堰镇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点明细表;
9、张堰镇防汛防台四级响应行动指引表;
10、张堰镇汛期内日常值班安排表。